工程建设地点: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平阳镇、陶邓镇、石陵镇、迁江镇、良江镇、小平阳镇、桥巩镇。
工程规模:新建凤凰镇、平阳镇、陶邓镇、石陵镇、迁江镇、小平阳镇、桥巩镇、良江镇8个乡镇的16条渠道,总长约24公里。
计划工期:100日历日。
招标范围:依据拟建项目的初步设计、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项目的施工图的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其中设计内容包括按照初步设计的要求并结合现状条件进行施工图设计(含评审费)、施工过程设计交底、变更、验收签证、设计咨询等服务工作(派出现场设计代表)等;施工内容包括设计范围内所涉及建设的工程,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2)同时具有:①水利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为 2 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其中的成员需有设计单位,其资质等级应满水利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和质量管理员由施工单位派出。设计负责人、设计专业负责人由设计单位派出。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来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前期资料等文件。